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股長~2021-01-15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12~2021-01-15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具政府採購法證照、政策規劃、活動規劃及執行經驗尤佳。
3.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處理能力,熟諳公文製作。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工作項目 1.綜理綜合企劃股股務。
2.影視、流行音樂及協拍相關業務督導。
2.督辦相關藝文活動規劃、執行及行銷。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02)29603456分機4524 林小姐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61號28樓)
聯絡E-Mail ak4331@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應徵方式: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自傳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上傳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語言檢定證書、採購證照…等(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方式:請以書面應徵
1、請將下列文件於110年1月15日前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郵戳為憑(如個人親送或使用快遞送件,須於1月15日下午5點前送達並加蓋本局同日收件戳章),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化發展科股長職缺」字樣。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陳小姐收。
2、應徵表件:請依序檢齊下列資料,並以A4規格列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公務人員履歷表 (勿使用簡歷表,請填寫完整基本資料、學經歷,並請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詳實填寫各項經歷、銓審、考績、獎懲、自傳等資料並請親自簽名) 。
(2)最高學歷畢業證件影本。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最後一筆職務派令影本。
(7)證照資料:語言檢定證書、採購證照…等 (無則免附)

三、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料未齊全或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局亦得視甄試成績從缺錄取。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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