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最高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8-19~2021-08-2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四)具電機、空調系統維護管理經驗或政府採購證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高低壓電力系統、空調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室內外照明、電話系統等設備之維護管理與改善(含時程安排、保養稽核)。 (二)增設、汰換、維養或改善等採購、監工與結算事宜。 (三)機電委外人員工作分配與管理。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最高法院(臺北市長沙街一段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案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0年 8 月 27 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或本院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詳請見本院網站公告簡章(https://tps.judicial.gov.tw/tw/lp-1029-011.html)。 如有甄選報名之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141160轉6568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