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三階至警佐一階或警正四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5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1-06-07~2021-06-11 |
資格條件 | 一、積極條件: (一)參加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二)服務年資(以110年4月30日為基準日)2年以上。 (三)最近5年考績2年列甲等,3年列乙等以上。 (四)個人資績分數(以110年4月30日為基準日)依「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評列順序一覽表」所訂評分標準績分達20分以上者。 (五)經服務機關核定符合「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第2項規定情形之一者,得不受前述(二)、(三)、(四)款之限制。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甄選: (一)最近5年內考績曾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績列乙等。 (二)最近5年內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三)最近5年內因品操曾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四)最近5年內曾受懲戒處分。 (五)最近5年內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
工作項目 | 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所屬分隊 |
聯絡E-Mail | ntfd567@mail.ntf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無須寄送紙本資料。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大貨車駕照、水上救生員證、EMT1證書及相關訓練進修證件,請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上傳(另亦請將檔案email至ntfd567@mail.ntfd.gov.tw信箱,並來電確認) (二) 所填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報名期限:自110年6月7日至110年6月11日止。(逾期不受理) 四、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王小姐。 五、聯絡電話:049-2226119-5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