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人員六等 |
職稱 |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19~2021-07-22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各款情事。 2.熟悉國家公園工程規劃設計施作與行政文書流程,並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3.主動積極且具溝通協調能力,並富高度服務熱忱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下列工作: 1.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採購相關事宜。 2.公共安全督導及工程施工查核相關業務。 3.各項工程管考、預算控管及相關報表、系統填列事宜。 4.工程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 |
聯絡E-Mail | nancy803@cpam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格式請至銓敘部下載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3998&Index=5)、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影本、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10年7月22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內政部營建署人事室一課黃小姐收,聯絡方式:02-87712420。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戴0燈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4月23日)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請務必註明應徵職務: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環境維護課約聘職務代理人) 四、月酬標準為312薪點,依據行政院107年1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000011號函規定,薪點折合率為124.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