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 徵求 研究員~2021-05-03

徵才機關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28~2021-05-0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有相當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
三、熟諳Excel等電腦軟體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佳。
四、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新住民發展基金申請案件審查及核銷等相關事宜。
二、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會議及行政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本職缺係自新住民發展基金項下進用,基金施行期間至基金用罄止。
工作地址 臺北市廣州街15號5樓(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
聯絡E-Mail tinna99@immigratio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表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徵才專區,移民事務組研究員公開甄選作業內下載附件檔之「研究員報名表」,填妥後將Calc電子檔於110年 月 日前寄至tinna99@immigration.gov.tw,檢具相關證件,於110年 月 日前紙本掛號郵寄本署(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8樓)人事室編制任免科林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移民事務組研究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873人事室林小姐,傳真:02-23816804。工作內容請電洽:02-23889393分機2527移民事務組王先生。
3.檢附資料:
(1)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逕視為資格不符)。
(4)接受電腦證照訓練、語言檢定證書、曾任公務機關服務證明等資料影本。
4.擇優3-5人,電話通知面試。
5.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視結果擇優2人至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7.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8.月薪報酬312薪點起敘,折合金額新臺幣38,9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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