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3~2021-05-10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專)畢業以上。 (二)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或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者。 (三) 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 學校年度新、修建工程預算籌編及統籌款業務。 (二) 學校工程採購相關業務督導協助。 (三) 學校修建工程品質、進度管控、督導與協助。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科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北區) |
聯絡E-Mail | boe25@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請參閱https://reurl.cc/0dg99)。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 1. 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0年5月10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方式,由系統自動產製公務人員履歷表,操作說明請參考https://bre.is/dfykZy4B,非現職人員請另行檢附)。 2.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0年5月10日(星期一)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為同一pdf掃描檔寄送至boe25@mail.taipei.gov.tw或紙本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劉芝雅科員收,並請主動洽詢承辦人確認文件已送達,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02,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工程股技士」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本局將通知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如須補件請於通知次日下午5時前補件,逾期未補件不予受理報名) (二) 本職缺經初審(書面審查)依工程專業能力擇優擇期通知甄試,不符需求者恕不退件與函復。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甄選成績未達80分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與函復。 (三) 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工程股粘股長,連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3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