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1-04-21~2021-04-26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經銓敘審定本職缺測量製圖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之現職人員。 (二)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及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 |
聯絡E-Mail | wenchanghhsu@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0年4月26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全數掃瞄後上傳該系統,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得視需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 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人事室 許先生8225135分機125。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