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農業及建設課技士A620110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後補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27~2021-05-03 |
資格條件 | 一、僱用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 (二)需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Excel、powerpoint。 (三)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及國、臺語語文能力。 (四)實際擔任公務機關且具土木、建築、景觀或環境工程經驗及公文寫作能力者尤佳(若有者請檢附在職證明;無則免附)。 (五)薪資: 以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4,916元(含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 (六)可進用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實際僱用期間依契約書而訂)。 二、檢具資料: (一)簡要自傳及履歷表:請依本公所網頁所附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以A4直書橫式繕打。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相關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或足資證明具有勝任本職務之資料(無則免附)。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年度管轄里道路及附屬設施維護工程會勘派工,開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 (二) 辦理年度管轄里水保農路及中、小排水路清疏等維護工程會勘派工。 (三) 辦理年度管轄里交通工程(不含交通號誌)會勘派工。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411202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
聯絡E-Mail | f23220@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郵寄或送達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地址: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農業及建設課技士(A620110)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前揭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以ODF格式,於截止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信箱f23220@taichung.gov.tw。 (二) 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齊全或未依所附甄選報名格式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曾小姐(電話:04-22781151)。 (三) 報名截止日期:110年5月3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 (一) 本職缺係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任用計畫土木工程技士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該項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有關規定得隨時解僱。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三) 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者,如有需要得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期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視實際情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錄取人員自錄取名單公佈後七日內(含首日)需辦理報到,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