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1-11-29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1~2名備取)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11-23~2021-11-29
資格條件 一、僱用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
(二)需具備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如Excel、Powerpoint)
(三)具機車或汽車駕照、態度親切耐心,並有服務熱忱。
(四)實際擔任公務機關且具備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若有請檢附在職證明,無則免附)。
(五)薪資: 以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4,916元(含勞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
二、檢具資料:
(一)簡要自傳及履歷表:請依本公所網頁所附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以A4直書橫式繕打。
(二)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相關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或足資證明具有勝任本職務之資料(無則免附)。
三、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郵寄或送達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地址:411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A100030課員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前揭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以ODF或DOC格式,於截止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信箱f23220@taichung.gov.tw。
(二) 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送達者以祕書室收文章為憑,逾期、證件不齊全或未依所附甄選報名格式不予受理,聯絡人:人事室曾小姐(04)22794157分機231。
四、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
(一) 本職缺係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人事行政類科任用計畫之課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該項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因工作不力,違背有關規定得隨時解僱。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三) 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期間另行通知。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人外,酌列候補名額若干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頁,錄取者並以電話通知。
(四) 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工作項目 (一) 給與、差勤、訓練等相關業務。
(二) 相關報表彙整。
(三)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公所(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聯絡E-Mail f23220@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曾小姐 (04)22794157分機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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