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徵求 駕駛~2021-05-31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20~2021-05-31
資格條件 (一)現職為中央機關、公立學校(不含縣立及市立)之駕駛(含技工、工友),有意願調任本所服務為限。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具有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勤務、環境清潔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31日下午5時前檢附報名資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本所或親至本所報名。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履歷表1份,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1份。
(四)107年至109年考成通知書影本1份。
(五)107年至109年獎懲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六)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影本1份。
(七)職業大客車以上駕駛執照影本1份。
(八)如具備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薪資範圍:月薪約新臺幣2萬5,365元至3萬4,375元(依機關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四、上開資料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印私章,如涉偽造或其他不法之情事,由當事人自負刑責。
五、資格條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日期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所通知報到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六、有意報名者請逕自本所網站(https://www.tpd.moj.gov.tw/)下載履歷表、甄選簡章等文件填寫。
七、聯絡人:本所總務科潘冠霖。
電話:02-22611711#304,傳真:02-2266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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