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 |
職稱 | 專門委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5~2021-04-22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會計審計類科及格,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2.熟悉主計法規與預算制度,及具備中央政府總預算或對地方政府補助編審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主計法規、預算制度之研議及擬訂,中央政府總預算籌編規劃等研究事宜。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聯絡E-Mail | wahbwahb@dgba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業務無紙化,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 2.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2) 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影本。 (3) 如近5年有參加經本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 3.報名人員資料不全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5.如有疑義,請電洽02-33567358公務預算處柯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