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兼股長 |
職系 | 電子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13~2020-01-20 |
資格條件 | (一)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有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一)監督及綜理中央監控系統、消防設備、電梯、廣播及戶外音響設備維護業務之規劃與督導。 (二)中控股內所屬技術工作分派、督導及考核。 (三)中控股內所屬設備及外包維護預算之編擬與督導。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中央區) |
聯絡E-Mail | ai-10040@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中心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上傳資料應包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及格證書及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近職務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及格證書及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於109年1月20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公管中心人事機構 郭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技士兼股長」職務。 (三)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中心亦得予從缺。(五)聯絡人及電話:人事機構郭小姐(02)27208889轉8638。(六)本職缺自109年1月16日起調整為電機工程職系。(七)非現職人員如經甄試通過,應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自行遴用後,始得公告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