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1,175元,內含、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
職稱 | 職代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0-01-09~2020-01-17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並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並配合加班,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且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能配合業務需要於假日支援活動,具藝文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具備英語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中心館室人力勞務採購、藝文推廣活動辦理、研考、公文收發與檔案管理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屯區藝文中心(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四、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9年1月17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應徵約僱職代—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字樣。 五、其他: (一)本職務為職務代理缺額,工作期間自109年3月1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為止(最遲至於111年2月27日)。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9年1月17日 郵寄地址:41152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推廣股 聯絡電話:04-23921122轉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