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0-04-20

徵才機關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約僱人員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4-13~2020-04-20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者。
2.具有公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2.辦理里幹事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金山區公所(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
聯絡E-Mail ak1656@ms.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於截止日前寄達新北市金山區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報名),地址: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11號。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4等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檢送以下資料以供初審(請依序排列)並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審核作業:
(1) 新北市政府非編製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務必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請親自簽名及蓋章)
表格下載網址:
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home.jsp?id=34&parentpath=0,9&mcustomize=download_view.jsp&dataserno=201802040001&t=null&mserno=201711070004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自行註明謹供身分查驗使用)。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無法聯繫或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錄取者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3.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至110年6月18日止或代理原因消失時,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5.薪資:月支報酬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萬1,175元),另須扣除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費用。
6.聯絡人:人事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2)2498-5965分機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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