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助理工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9-23~2021-09-30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大專理工科系畢業。 二、對環境保護廢棄物處理有熱誠,若具有相關工作履歷(經驗)文件或操作執照(廢棄物處理、鍋爐甲級、空污、廢水、第一種壓力容器或固定式3噸以上起重機)者尤佳,應徵時請備提供參考。 |
工作項目 | 一、負責垃圾焚化設備操作運轉業務 (如鍋爐、廢氣處理、吊車等設備操作、異常狀況之處理排除…等)。(有專人帶領學習) 二、垃圾焚化相關設備現場運轉狀況巡檢、記錄表抄填及警報狀況排除及架橋清理…等。(如飛灰輸送機、底渣、垃圾進料、袋濾式集塵器及半乾式洗煙塔等之設備。) (有專人帶領學習) 三、能配合任務調整調派及可輪班者尤佳。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1404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
聯絡E-Mail | fs-9962@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10年9月30日(星期四)前採線上應徵(fs-9962@mail.taipei.gov.tw)或郵寄應徵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方式,並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1)個人履歷(建議可採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服務證明文件影本(4)專業證照影本,以線上傳送或郵寄至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第二組)收【地址:1148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郵寄者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工程員職務」。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註明「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務必貼足郵資)」俾利郵寄,詳細工作情形請來電:02-27961833轉220朱鴻儀組長。 三、報酬:支280薪點,約新台幣34,916元。 四、本職缺正取1名,另擇優1至2名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