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消防局 徵求 科員~2021-10-05

徵才機關 彰化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一階或警正四階至三階
職稱 科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1-09-29~2021-10-05
資格條件 1.現職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者,且經警察大學或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具科員任用資格者。
2.原服務機關同意過調(非屬定期請調作業,報名時須附所屬機關首長同意調任之證明文件)及具消防工作實務經驗者。
3.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
工作項目 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工作。
工作地址 彰化縣消防局(彰化市中央路1號)
聯絡E-Mail ch0061@mail.chf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勿用生活照)。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截止日期:同報名期限。
5.聯絡電話:(04)7512119分機432陳小姐。
※備註:
(1)經錄用人員由本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換缺(以缺換人),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2)本案得視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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