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徵求 約僱人員~2020-12-29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0-12-22~2020-12-29
資格條件 一、 具原住民身份,並設籍本市。(請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二、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
三、 具社會工作相關背景或曾修習社工相關學分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
四、 具族語會話能力或已取得族語認證者,或熟諳服務地區較多族群之族語者得列優先。(請檢附相關證明)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六、 具設計繪製平面圖稿(廣告、DM、海報)、圖片美編加工、影片剪輯軟體應用(熟悉使用Adobe Photoshop、Illustrator、CorelDraw等操作尤佳)及印刷相關知識。(請檢附相關證明)
七、 具FB、IG等社群媒體管理、FB直播現場協助經驗者尤佳。
此職位需要具備基本設計理念、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及對原住民事務有熱忱。
報名方式:一律通信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本會首頁網站下載之統一格式填寫)。
二、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證照或族語認證證書,另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請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等(以上影本,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加簽章)。
三、上開資料均請以A4 紙張列印,由上而下依序裝釘整齊後於109 年12 月29 日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83001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 段132 號(鳳山行政中心)-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人事室」,信封上請註明「約僱原住民服務員」字樣,應徵者資料經本會審查後符合資格者另通知來會參加「面試」,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徵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工作項目 一、 協助區公所辦理原住民福利服務及社會救助案件。
二、 建立負責區域之原住民高風險家庭基本資料。
三、 建立服務地區資源網絡:從過去實務經驗、發展出專業性、文化性、地方性的福利服務模式社區小型化政策宣導之延伸性之服務方式,逐步建構具有文化脈絡與區域差異性之原住民社會工作模式。
四、 整合在地原住民社團、同鄉會及合作社資源:
(一) 辦理原住民急難救助案件之訪視及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犯罪案件之防治工作。
(二) 推展原住民志願服務工作,結合原住民就業及福利資源,予以整合或轉介,協助辦理原住民相關福利宣導。
(三) 辦理原住民權益之宣導。
(四) 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事項。
五、設計與執行本會各業務行銷計畫。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 段132 號2樓(鳳山行政中心)
聯絡E-Mail littlela@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劉怡廷小姐 電話:07-7995678 轉1708;07-7406511 轉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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