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0-29~2021-11-08 |
資格條件 | 一、辦理本會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案及法規適用疑義研釋等業務。 二、辦理法制、訴願、行政救濟等業務。 三、重要法規相關會議之參與或法規解釋之研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項目 |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法制職系薦任第7職等以上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最近5年考績至少4年列甲等。 3、 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檢定或相當英語能力測驗者。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羅斯福路一段七號八樓 |
聯絡E-Mail | icyckuo@moe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方式,請於110年 11月8日(星期一 )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現職派令影本、考試及格證書。 4. 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7. 其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報名資料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斟酌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洽詢電話:(02)33435700分機740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