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校安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2-02-17~2022-02-24 |
資格條件 | 1.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2.大學以上畢業者。 3.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5.溝通表達能力佳。 6.有服務熱忱。 7.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8.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 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9.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10.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11.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32,470元整;享勞、健保;年終獎金。 |
工作項目 | 1.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含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值勤等工作。 2.須配合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3.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駐站及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相關業務。 5.賃居、寄宿、工讀學生等輔導、訪視相關工作。 6.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相關業務。 7.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相關業務。 8.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9.災害防救。 10.學務處業管相關業務。 11.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以不影響前項工作為原則)。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 |
聯絡E-Mail | personnel@tcvs.i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1年2月24日17:00止。郵寄至:260002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181號「教育部宜蘭縣聯絡處」(請寄掛號,以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3-9351885,聯絡人:林旻聰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