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0-08-06~2020-08-10 |
資格條件 | 1. 高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者,並具「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防火管理、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器材設備審查及檢測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本部 |
聯絡E-Mail | 20058621@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次銓審函) 彙整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符合應徵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參加甄選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3.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4. 聯絡窗口:(03)5513522分機763沈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