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2職等(相當警監二階) |
職稱 | 參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13~2021-07-16 |
資格條件 | (一) 現敘簡任第11職等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警監三階)且合格實授滿3年以上者。 (二) 具碩士以上學歷。 (三) 最近5年年終考績均考列甲等。 (四) 具海洋相關工作經驗。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會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案件之研議及會核、計畫、方案之研議及會核、各種法規審查及研究會議之出席、業務研究改進之諮詢及建議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
聯絡E-Mail | chikuwa@o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0年7月16日前至本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檔寄至chikuwa@oac.gov.tw電子信箱,並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訓練)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9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