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徵求 聘用研究員~2023-04-06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328薪點(新臺幣42,541元)
職稱 聘用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25~2023-04-06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國內外觀光產業行銷資訊蒐集。
二、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觀光及行銷活動事項。
三、執行觀光產業發展相關業務,辦理觀光產業管理相關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觀光產業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
聯絡E-Mail qa-sinyu109@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 履歷表(含照片、自傳及日、夜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件)。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持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查驗證明文件影本) 。
(4)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證明文件影本。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等,無則免附)。
二、務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觀光產業科聘用研究員職務」,於112年4月6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3樓觀光傳播局人事室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至2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局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人事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2042陳小姐。
五、代理本局觀光產業科研究員娩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112年3月4日起至同年12月17日止)之職務務代理人,如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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