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13~2022-07-19 |
資格條件 | 1.取得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人事業務或相關行政經驗1年以上者(具備訓練進修、待遇福利、退休撫卹、獎懲、性別平等、員工協助等業務經驗者尤佳)。 3.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事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形。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 |
聯絡E-Mail | msy_tsai@rbcreo.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至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網站(https://www.rb.gov.tw/web/?site=creo)-公告訊息-下載本處「甄選報名表」,並依序檢具下列資料:「甄選報名表」(需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影本、退伍令(女性免繳)、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等影本,於111年7月19日前寄至(40150)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另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可採線上報名,應徵者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https://web3.dgpa.gov.tw/wan 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證明檢送資格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 2.本次正取1名,另視甄試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1-2名,依序遞補,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3.本案係人事室科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實際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止,期滿後、代理原因消失或因故提早復職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工作報酬:28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6,316元(受僱人需自付勞健保及勞退等相關費用) 5.洽詢電話:04-22252627轉502蔡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