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展演企劃組)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06~2022-07-13 |
資格條件 | (一)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需配合夜間及假日活動加(輪)班。 (四)具採購證照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統籌展演中心所屬場地、藝文廣場一般租借總窗口。 (二)辦理表演藝術專案規劃與執行。 (三)協辦展演中心展覽業務。 (四)展演活動之前台服務及假日輪值。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暨所屬館舍 |
聯絡E-Mail | 10027832@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1.即日起至111年7月13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證件(外國學歷需經法院認證)、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及符合擬任職務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或採購證照等資料合併掃描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格不符及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3170511分機8004 人事室張先生。 (二)初審合格公告: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1年7月14日前刊登於本中心網站 (http://www.afmc.gov.tw/),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三)甄選面試日期:預計111年7月15日(五)上午9時30分,請提前報到。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上揭本中心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附則: 1.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2.如符合資格人數不足,本中心得延長公告;另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中心得予從缺。 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法令未規定者,由本中心於前揭網站隨時公告補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