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2-05-31

徵才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27,580元,含勞、健保)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5-24~2022-05-3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經驗者。
(二)需具備電腦office及相關軟體基本操作能力。
(三)需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諳全民健康保險法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全民健康保險申請案件登打及歸檔。
(二)社會課櫃檯人民申請案件受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114059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5樓
聯絡E-Mail bl-ru121@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預計僱用期間:111/6/29~111/12/31 (採一年一聘制,表現良好者得優先續聘)。
(二)月酬標準:27,580元(含勞、健保),每月加班費最高767元。
(三)聯絡人及電話:王小姐(02)2792-5828分機272。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五)本職缺正取1人,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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