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 |
職稱 | 約聘心理輔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5-19~2022-06-02 |
資格條件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或輔導業務相關科系、組、所畢業。 (二)中華民國國民;未具雙(多)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承法官、司法事務官、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之命,對所交付個案實施個案心理輔導、個案轉介心理諮商或治療之先期評估、製作心理輔導及轉介諮商或治療之書面報告、實施少年團體輔導、辦理親職教育。 (二)協助調保官佐理少年業務。 (三)協助並辦理少年團體活動。 (四)其他法令所訂之事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1年6月2日(星期四)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及逾期均不受理,相關書面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報名地址:90005屏東市棒球路9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聘心理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四)聯絡電話:(08)7550611轉分機3138黃科員。 二、報名時應繳文件: 所有文件請使用A4規格製作,並以迴紋針夾齊、勿用釘書針裝訂;報名表應填列完整,繳驗文件務須齊全。 (一)報名表1份(並黏貼最近1年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背面請書寫姓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請影印黏貼於報名表)。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影本1份(如以國外學歷報考者,請併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譯本各1份)。 (四)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尚未役畢者,請檢附預計退<伍>役相關證明文件供參,女性免繳)。 (五)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及格證書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無免附)。 (六)身心障礙證明或原住民族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免附)。 三、簡章及報名表等文件,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ptd.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