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合作社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3-03-03~2023-03-09 |
資格條件 |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 (三)熟悉電腦文書、帳務處理,會計科系背景尤佳。 (四)具有銷售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從事合作社文書、會計、出納、銷售等工作。 (二)須配合業務需要,調派、輪調或兼任上項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3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 |
聯絡E-Mail | ilp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自112年3月3日起至112年3月9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以”限時掛號”郵寄宜蘭監獄合作社(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註記「參加合作社112年約僱人員公開甄選」),或親自將報名表件送達宜蘭監獄合作社(地址: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3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聯絡電話:03-9894166#390或423),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 (三)報名應繳資料:請至宜蘭監獄網站(http://www.ilp.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填寫。 1.報名表1份(請親自簽名,並貼妥最近半年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1張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簡要自傳1份。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具結)。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具結,無者免附)。 5.切結書1份。 6.其他證件(電腦文書處理、會計、語言檢定等證照)。 7.曾更改姓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1份。 以上請以A4規格紙張按編號次序裝訂。 (四)資格條件不合者,請勿寄送,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甄選後全部報名文件概不退還。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撤銷參加甄選或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移送檢調單位辦理。 (五)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面試(採個別口試),面試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時間暫定於112年3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舉行,將另行公告宜蘭監獄網站,請應試者密切注意,本社不另以書面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七)應試證件:甄選當日請攜帶中華民國身分證正本報到,並備妥相關學經歷資料及為因應防疫政策,請攜帶疫苗接種黃卡(需三次接種以上)正本;應試當日如有發燒(38度含以上)或咳嗽等感冒症狀,將不予進入會場甄選。 (八)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監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報到。 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應於期限內到職,並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情事者,即予解聘。未於規定期限內報到者,以棄權論,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九)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或進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採一年一聘,進用期滿本社得就年度工作情形予以考評,考核成績優良者,次年度招聘通過續約調增薪點一級及年終工作獎金參考。 (十)工作報酬:依據「宜蘭監獄消費合作社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 1.一級薪(新台幣29,020元)起支給。 2.如有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給予。 (十一)工作時間:以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職員上下班時間為準,並配合收容人時間上班(含假日、年節接見)。 (十二)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自榜示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期滿未獲聘用者喪失聘用資格。 (十三)應試者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及同法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不予錄取;或致本社誤信所提供不實資料而錄取,經查明屬實者,撤銷錄取資格。又因違反雙重國籍規定而撤銷錄取資格者,自報到簽約後所支付之薪給及其他給付,應予追還。 (十四)進用期間應遵守本社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違背契約規定,應即解聘,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五)其餘事項詳如簡章,聯絡方式: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社文書林先生或採購李先生,聯絡電話03-9894166#390或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