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3-09

徵才機關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3-06~2023-03-09
資格條件 1.須具備下列二項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2.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且未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月報編製、決算編製、半年結算編製,辦理歲入歲出保留作業、預算分配、協辦預算編製,辦理公務統計業務,懸帳清理,處理市府局處調查表、內部審核。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次徵才僱用期間預計自報到之日(預計112年4月1日後出缺)起至入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依規定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僱用人員薪資為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
2.意者請檢附:
(1)個人履歷表(含自傳、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專科以上畢業者無則免附)。
3.報名方式:請於112年3月9日下午5點前寄(送)達(非郵戳日期)本公所(33541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人事室,(首頁應註明應徵「會計室職代」及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逾期視同資格不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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