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19~2022-07-26 |
資格條件 | 1.公私立大學以上都市計畫、都市規劃、建築、 營建、市政、地政、不動產估價、城鄉(含城鄉及不動產)、景觀、土地 管理、土木、土地資源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並具半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學習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且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
工作項目 | 辦理都市更新、都市計畫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2樓 |
聯絡E-Mail | AM2806@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送資格文件: 1.最高學歷證件。 2.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以上任職資料請送影本,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若提供不實或有舛漏,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備齊所列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謝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更新發展科工程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三、甄試: 由本處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資郵票)俾利郵寄。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前開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連絡人及聯絡方式: 1.聯絡人:都市更新處人事室謝小姐。 2.電話:02-29506206#212 3.電子信箱:am2806@ms.ntpc.gov.tw 六、備註: 1. 本職缺為代理性質之約僱人員,僱用期限: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無條件離職,並不得要求留用。 2. 薪資約36,3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