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徵求 科員~2022-05-03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4-28~2022-05-0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政府採購等行政經驗者尤佳。
五、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北區地方創生青年團隊輔導相關業務。
二、世界客家博覽會地方創生展區相關業務。
三、永續發展行動計畫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聯絡E-Mail 1000691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1年5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英檢證書、駕照)等證件資料,自傳不得空白(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當天並進行地方創生輔導相關知識測驗,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www.tycg.gov.tw/youth/),請逕自上網查詢。
三、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聯絡電話:03-4225205#2001人事室陳主任。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