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求 聘用社工員~2022-10-12

徵才機關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六等二階或三階起聘
職稱 聘用社工員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10-03~2022-10-12
資格條件 一、所需資格條件: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應屆畢業可)。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四)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二、保護性聘用社工員支薪標準:
(一)未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執行風險費新臺幣1,000元):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二階(296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0,960元起)。
(二)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執行風險費新臺幣3,000元):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以六等三階(312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6,243元起)。
2.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六等四階(328薪點)起聘(約新臺幣48,460元起)。
工作項目 (一)受理保護性案件及高度風險家庭案件之通報及篩派案。
(二)進行兒少保護性業務及高度風險家庭個案調查。
(三)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及性侵害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四)辦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直接(間接)服務。
(五)辦理其他法條規範之保護性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六)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直接(間接)服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聯絡E-Mail yskeita1203@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窗口:
1. 聯絡人: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傅小姐。
2.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8807。
3. 報名郵寄或逕送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保護性聘用社工員」。
4. 報名截止日期:111年10月12日(親送者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收發處收文章為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及面試。
(一) 資格審查:由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資格審查小組書面審核,符合條件者始得參加面試。
(二) 面試(佔總分數100%):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三) 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四) 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錄取標準及結果:以成績總分數高低排序錄取,甄選職缺正取11名、備取2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者,得以從缺;倘備取人員中有優秀人才,擬列入本中心候用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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