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徵求 約僱辦事員~2023-02-0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辦事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31~2023-02-0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交通相關工作經驗或知識者尤佳。
三、通過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者尤佳。
四、未有限制調任及雙重國籍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兼職兼業及公務員服務法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行政區交通管理相關業務。
二、重大活動專案交通管制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工作調整權利)。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 6樓北區
聯絡E-Mail ga_105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或電子郵件或線上方式報名(3種擇1)
(一)採通訊報名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於 112 年 2 月 7 日前送本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務請註明應徵交通治理科約僱辦事員。
(二)採電子郵件報名者,請檢附下列資料電子檔:
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於 112 年 2 月 7 日前EMail 寄送至本局收件人信箱【ga_1050@gov.taipei】※以收件日期為憑,求職者應再以電話確認本局人事室業已收受資料(市內請撥:1999轉6942;市外請撥:02-27256942包小姐)。務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交通治理科約僱辦事員。
(三)採線上報名者,於 112年 2 月 7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 (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資料恕不退還,使用完畢後由本局統一銷毀。經本局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 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公告於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求職徵才網。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3月13日。
四、報酬標準: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
五、配合本市政大樓合署辦公機關全面啟用員工服務證結合悠遊卡,錄取人員可自備悠遊卡或由本局借用製作。
六、工作內容如有疑義,交通治理科聯繫(市內請撥:1999轉 6924 ;市外請撥:02-27208889分機 6924 黃股長);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市內請撥:1999轉6942;市外請撥:02-27256942包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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