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2-18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正取1名 2.備取至多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3-02-15~2023-02-18
資格條件 1. 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全功能櫃台服務作業(含退除給付業務)。
2.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建功二路61號
聯絡E-Mail vsdhc0028@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期限:112年2月15日至112年2月18日
2.意者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掛號郵寄至:新竹市建功二路61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不受理現埸收件),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
(1)新竹榮民服務處約僱人員外補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首頁>訊息公告>最新消息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榮民證影印本(非榮民免附)
(5)專業證照、經歷證明及退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3.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另寄至vsdhc0028@mail5.vac.gov.tw 信箱。
4.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至多10位)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甄試:
1.甄試項目及比重: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40%、電腦(中文輸入)10%、
面試50% 。
2.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視工作表現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薪資報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第四職等250薪點計酬支給,折合新台幣為32,425元/月。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