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
職稱 | 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5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06~2022-06-10 |
資格條件 | (一)應同時具備下列三項資格條件: 1.參加111年各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調入本局名單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3.考績以最近三年採計,年資三年者至少須有二年甲等一年乙等以上;年資兩年至少須有一年甲等一年乙等以上;年資一年者須為甲等以上;年資未滿一年或無考績者,不予辦理。 (二)報名方式 1.請填寫報名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各一份 (1)公務人員履歷表(由人事服務網下載並登載至現職資料,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簽章) (2)現職派令影本 (3)最新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考績以最近三年採計,年資三年者至少須有二年甲等一年乙等以上;年資兩年至少須有一年甲等一年乙等以上;年資一年者須為甲等以上;年資未滿一年或無考績者,不予辦理。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另具消防相關證照、通過英檢證件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視同無證照 2.以上資料影本請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以明責任,並請於111年6月10日(星期五)前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本局人事室。 (三)備註 1.報名甄選人員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於111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於本局首頁最新消息公告參加體能測驗人員名單。 2.體能測驗與面試注意事項如下: (1)體能測驗:請著運動服、球鞋。 A.報到時間及地點:111年6月29日上午(星期三)上午8時0分至8時15分,於本局教育訓練中心報到處完成報到手續(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119號),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預計8時30分開始進行測驗(承辦人:科員郭柏成)。 B.測驗地點: a.111年6月29日上午(星期三)上午8時30分於本局教育訓練中心進行3000公尺跑步測驗(地址:同報到地點)。 b.同日下午2時於本局教育訓練中心進行舉重20公斤、伏地挺身1分鐘測驗(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土庫一路119號)。 C.測驗內容:體能測驗成績依消防人員常年訓練體能測驗得分換算表,換算加總達30分以上者為及格。 D.請應考人衡量個人之身心健康狀況,如有不適,請勿參加。 (2)面試:體能測驗成績及格者,始得參加面試,該名單於體能測驗次日(6月30日)下午18時前公告於本局首頁最新消息,請參加人員逕至網站查詢。 A.報到時間及地點:111年7月4日(星期一)至高雄市政府消防局7樓災害應變中心報到。排定上午場次者請於8時30分至8時55分報到,9時開始進行面試;排定下午場次者請於13時30分至13時55分報到,14時開始進行面試(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 B.面試地點:7樓大量話務作業室。 C.面試內容:時間為3分鐘,本局面試委員依面試者之服裝儀容、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及專業知識等項目進行綜合考評,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3)務必請於體能測驗及面試當日攜帶服務證、身分證等足資證明身分之證明文件以備查驗。 (4)若體能測驗與面試日期遇颱風則另擇期辦理。 3.經審查證件不全或資格不符合,致生權利損害者,自行負責,亦不予退件。 4.成績計算方式:體能測驗40%、面試60%。 5.錄取後,本局尚須函報市府核准後始行辦理商調。 6.正取15名、候補15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上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7.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局聯繫報名人員。 8.本局若因故須更改測驗時間或地點,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人員。 9.若為確診者或有發燒等症狀,請依衛福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如有不適請勿參加。 |
工作項目 | 消防救災救護工作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 |
聯絡E-Mail | sejjv33@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蘇于珊 聯絡電話:(07)812-8111#3569、傳真:(07)812-7703 聯絡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4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