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30~2023-04-13 |
資格條件 | 1.具委任第五職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熟諳土地登記相關法令,具審查登記工作經驗1年以上或其他地政業務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3.工作積極認真、服務態度良好,具溝通協調、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本職缺自報到日起支援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不動產交易業務。 2.本所工作內容:土地登記案件審查、公文承辦、土地登記法令諮詢服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支援期間)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北區) 2.本所: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5樓 |
聯絡E-Mail | a1604052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112年4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及報名,並於【我的應徵】將以下資料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及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專業證照影本(以上均為PDF檔)附件上傳或E-MAIL至承辦人信箱。非現職人員請於112年4月13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後職務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 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a16040520@gov.taipei(紙本恕不受理),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職務,並請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寄件成功,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或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退)件。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聯絡電話:02-28812483分機505林小姐。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分機101陳課長。 4.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甄選成績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 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