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中央造幣廠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化學師 |
| 職系 | 化學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5~2025-12-08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或學院化學系相關系所畢業。 2.高等考試三級(含)或特種考試三等(含)以上,具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實授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之現職人員。 4.具化學分析檢驗經驗一年以上。 5.具參與實驗室認證規範經驗一年以上,如ISO17025。 6.熟悉電腦文書軟體之操作。 |
| 工作項目 | 1.實驗室樣品分析、分析儀器操作、數據統計及資料彙整等業務。 2.所屬器具、設備、材料與藥品之維護、請購與管理。 3.辦理行政業務與 ISO17025 認證實驗室相關業務。 4.督導各工場品檢人員之品質檢驗作業。 5.辦理汙(破)損硬幣鑑定業務、研究發展計畫管理及自動化專案之規畫實施。 6.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 工作地址 | 中央造幣廠(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 中央造幣廠隸屬中央銀行,所屬人員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不送銓敘機關銓敘審定。 一律參加公務人員保險,且目前非屬『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對象,並參照「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辦法」規定敘薪,另依據『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核發退休金。 |
| 聯絡E-Mail | p911196@mail.cm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暨最高學歷證明 (2)考試及格證書 (3)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暨最近五年內考績通知書、獎懲令等影本(以上資料恕不退還,請縮印為A4尺寸)。 2.前述資料,請於114年12月8日前(郵戳為憑)寄至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577號中央造幣廠人事室楊小姐收。 3.如有疑義請電03-3295174轉223楊小姐。證件不齊恕不受理,合則約談面試,不合恕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