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23-05-08

徵才機關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27~2023-05-0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2年考列甲等以上。
四、至職缺公告截止日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擬定里年度工作計畫、更新各項里內基本資料。
二、出席與里辦公處事務有關會議與會勘。
三、社會服務、到府服務。
四、辦理文化休閒活動、宣導傳遞事項。
五、公共事務有關事項。
六、其他依據法令協辦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855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聯絡E-Mail wh-041@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最高學歷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最近一筆職務派令或銓敘部審定函、4.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完整上傳於系統以供檢閱。
二、如非現職人員,則請備齊「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及上述表件資料電子檔,於112年5月8日前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信件主旨為「(應徵者姓名)-應徵民政課里幹事職務」。
三、本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聯絡人及聯絡電話:郭小姐(02)23064468分機343。
四、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