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考選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25~2023-05-01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基本能力: (一)熟悉Excel、Word 等電腦操作能力。 (二)品行端正,具政府機關會計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僱用期間及月酬標準: (一)本職缺屬留職停薪職務代理,僱用期間預定自報到日起至114年4月28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解聘。 (二)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學校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支薪(250薪點,折算酬金約為新臺幣32,425元),不另支其他津貼。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務及作業基金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部(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履歷表(含500字以內之自傳一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2年5月1日(星期一)前寄「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會計室」(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會計室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相關資料請自留影本,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262 胡小姐。 甄選方式: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如需本部退還相關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