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8~2025-04-11 |
資格條件 | 一、 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校院學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熟諳文書處理、統計相關軟體,具獨立規劃作業與行政協調能力。 (三) 熟悉社群媒體功能。 (四) 具公部門服務經驗者佳。 二、 無下列情事者: (一)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五)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 大陸來臺人士未在臺設有戶籍滿10年。 (七) 本署各級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相關業務。 二、方案內容推動及執行(方案宣傳等)。 三、辦理方案相關採購案。 四、方案經費管理與核銷。 五、相關會議籌備安排、聯繫及記錄。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
聯絡E-Mail | emawen42@mail.yd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將資料表e-mail至yuans@mail.yda.gov.tw,並郵寄上開資料表紙本暨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為節能減碳請以雙面列印及使用1個燕尾夾依序裝訂): 1.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含中英文自傳及照片並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工作期間:自114年4月14日起。 六、薪資:280薪點(月支報酬學士新臺幣37,800元;碩士39,960元)起(不含勞健保)。 七、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八、本案聯絡人:江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957;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逕洽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洪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579,聯絡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