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處遇協調社工)~2025-04-18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處遇協調社工)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4-08~2025-04-18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大學
2.科系要求:須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於105年12月31日以前已任於本府社會工作人員者不在此限)。
3.駕照要求:機車or汽車。
4.工作經驗:不拘(具社會工作相關實務經驗或行政公文文書處理經驗者為佳)
5.語言能力要求:英語(稍懂)、台語(良好)。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統計報表設計與呈現。
工作項目 1.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個案管理服務及相關行政事宜。
2.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00分至17時00分(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11.休假方式: 周休二日
12.核薪方式: 月薪(41,528元,每月另有危險津貼加給1,000元,實際依資格審查計算薪俸)
13.僱用期限:
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聯絡E-Mail m01112@taichu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方式:
一律書面報名,於114年4月18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唐社工收」,並於信封外註明「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個案管理人力職務代理人」。
二、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需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單位及起訖年月)。
2.國民身分證(需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及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之佐證資料(領有社會工作師執照者為佳)。
4.社工師證照影本(無則免)。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工作服務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三、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
3.本案以總成績分數高低排序錄取,甄選職缺正取1名及備取2名(面試成績皆須達80分以上),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於公告後1個月內完成報到,或於報到後3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者,得以從缺。
4.備取人員如有優秀人才未進用者,列入本局候用名單。
5.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
6.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而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四、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唐社工(04)2526-5394分機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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