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8~2025-06-30 |
資格條件 | 1.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技工、駕駛。 2.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3.駕駛須具職業汽車駕駛執照。 |
工作項目 |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86號10樓)。 |
聯絡E-Mail | dupre0403@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承辦人章先生,電話:03-3579573轉1001 請於114年6月30日(星期一)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履歷至本分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