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徵求 駕駛~2025-06-30

徵才機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08~2025-06-30
資格條件 1.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技工、駕駛。
2.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3.駕駛須具職業汽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配合車輛派遣勤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桃園市桃園區復興路186號10樓)。
聯絡E-Mail dupre0403@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承辦人章先生,電話:03-3579573轉1001
請於114年6月30日(星期一)前以掛號方式郵寄履歷至本分署,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