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4~2023-06-04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並具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以土木、水利、建築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一、修繕工程相關業務。 二、公文處理及辦理相關設施維護等採購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 |
聯絡E-Mail | whattiger710531@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5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糸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下列資料上傳至應徵系統中: (一)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四)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五)現職派令 (六)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七)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八)相關經歷或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二、上傳系統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在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五、聯絡人:李先生(02)2805-3990轉分機362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