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5-08

徵才機關 花蓮縣花蓮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5-02~2023-05-08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須同時符合以下各條件。
1.具原住民族身份。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男需役畢)。
3.細心、概念清晰,熟悉一般電腦軟體操作(如Windows、Microsoft Office...)。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市公所(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252號)
聯絡E-Mail u8832706@nt.huali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1.請檢具履歷表及簡要自傳(請用電腦繕打A4紙張列印,並附近照1張)、服務證明正本、畢業證書及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於112年5月8日17:30下班前(以收件時間為準)逕送本所人事室。
2.信封請註明應甄約僱人員,並請留下行動電話號碼俾便聯繫,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3.錄取後須查驗明文件,如查明所檢附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即撤銷錄取資格,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4.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人事室,聯絡電話:03-8322141轉242。
備註:列管為考試分發職缺自112年5月15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惟如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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