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以約僱3等220薪點支薪(月薪28,534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另得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8~2023-07-21 |
資格條件 | 1.學歷:高中職以上畢業。2.熟悉電腦作業、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3.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
工作項目 |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 1、採掛號郵寄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民政課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12年7月2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人事室柯小姐收。 應備文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項下列印)。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本職務僱用期間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10月下旬),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7、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工作內容電洽29686911 分機248 民政課林小姐。 其他問題電洽29686911 分機349 人事室柯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