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徵求 書記~2025-08-08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7-30~2025-08-08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本職缺為預估缺)。
(二) 具「綜合行政」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並具委任第1職等任用資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檔案庫房管理、檔案(含機密檔案)清查銷毀等相關業務。
2.辦理資訊安全管理、資訊安全評核業務。
3.辦理事務性採購事宜。
4.刊載政策宣導、更新官網訊息等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守法路62號
聯絡E-Mail 1006787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4年8月8日(星期五)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局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 本案將擇優正取1名(預估缺),並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3)3322030轉225,公務信箱:10067871@mail.tycg.gov.tw。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亦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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