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25-08-10

徵才機關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5-07-28~2025-08-10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含)以上學歷,建築、都市計畫、地政、農業、景觀等其他相關學系畢業,或具有國家公園管理處之工作經驗者。
(二)嫻熟公務單位公文處理者。
(三)具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具建築、都市計畫、地政、景觀或採購證照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家公園規劃及經營管理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指派之案件及業務。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11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連絡電話:林小姐06-2842600轉1801;有關工作內容請洽鄭科長06-2842600轉1201。
(二)注意事項:
1、應徵文件請檢具公務人員簡歷表(請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格式請至「銓敘部/首頁/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影本、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14年8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 709035 臺南市安南區四草大道 118 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機構收,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企劃經理科約僱職務代理人」。
2、僱用期間: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月支報酬(新臺幣):約38,948元(280薪點),尚需扣除健保、勞保及勞退自付額。
4、可申請職務宿舍。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6、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3 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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