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漢聲廣播電臺新聞廣播員 |
職系 | 新聞傳播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7~2025-04-07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澎、金、馬地區設有戶籍之人員。 二、學歷、專長及經歷標準如次: (一)學歷: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以上(新聞、大眾傳播科系尤佳)。 (二)具備廣播節目製作、主持經驗者。 (三)口語表達清晰,具備積極主動個人特質。 (四)對時事具敏銳度與觀察力,善與人溝通。 (五)非大眾傳播學群畢業者,須具四年以上與職位相當之工作經驗或具相關證照者。 三、迴避進用規定: (一)進用單位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單位進用,或進用為直接隸屬機關(機構、部隊、學校、單位)之長官。 (二)進用單位各級主管長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主管單位進用。 (三)有權核定(核轉)進用之主官、副主官,對於配偶與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其核定進用單位進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辦理進用: (一)犯內亂、外患、不能安全駕駛、賭博罪或刑法妨害風化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貪污治罪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款所列之罪,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有罪判決、緩起訴處分確定或受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裁定,或受行政裁罰確定。 (三)受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者或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五)違反國籍法規定。 (六)前款迴避進用之人員。 |
工作項目 | 1.新聞採訪及新聞編輯、播報。 2.廣播及Podcast節目企劃、製作、主持、後製剪輯。 3.社群媒體(Facebook、Instagram)經營及網路影音製作。 4.活動企劃、主持。 5.節目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B棟5樓(漢聲廣播電臺) |
聯絡E-Mail | Voh1942.hr@mail.mil.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7日截止,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寄至Voh1942.hr@mail.mil.tw),以寄件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且不接受現場報名;網路報名資料寄送後可電洽承辦人確認,電話:02-28935997或軍線604719。 二、相關招考資訊如簡章所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