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徵求 契約醫務副技術師~2025-03-19

徵才機關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契約醫務副技術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06~2025-03-19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 款 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者。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理工科系等相關系所學士(含)以上學位,或曾任職榮民總醫院契約行政助理具有擬任工作五年以上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3.具有相關技術類證照或受訓證明者。如技術士證、技師證書、採購人員證書、能源管理人員證書等。
4.本院現職契約人員任現職滿一年以上始得報名,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辦理及督導本院空調工程採購案。
2. 本院空調、機械類設備維修保養之採購作業。

約新臺幣39,000~40,000元。
(試用期間3個月內獎金部分以7成計算,3個月期滿經職能評估考核通過且負責工務室主辦工程業務者得另調增薪級約新臺幣600元,另有生日禮金、年終獎金等,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及個人績效表現評核後發給)
工作地址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自公告日起備妥下列文件:
1. 臺北榮民總醫院網頁徵才公告下載「契約醫務副技術師」報名表,填妥報名表(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簽章。
2. 大學(含)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3. 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5. 檢附相關技術類證照或受訓證明者。如技術士證、技師證書、採購人員證書、能源管理人員證書等。
(二)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郵寄至「11217臺北市北投區112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黃群傑收」 (信封上請註明報考工務室契約醫務副技術師)。
二、甄選方式:
(一) 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考資格及業務需求者,另擇優電話通知甄試日期及地點,未依本公告規定致資格不符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應試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二) 甄試項目包含筆試(含採購法、空調及機械工程實務等)及口試,視成績擇優錄取,成績核定後公告於本院網站或以電話通知。
三、錄取人員所檢附之資格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四、本職務係按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務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五、聯絡方式:(02)2875-7343 黃群傑 行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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