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竹北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8~2025-04-07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之消極資格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三七五租約.市有出租耕地及非都市土地違規等相關業務2.其他上級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50號(新竹縣竹北市公所民政課) |
聯絡E-Mail | 10015820@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期限內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所於甄審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二、請檢附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以及其他可顯示個人特質之資料。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逾期恕不予受理。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甄試成績列候用人員1-2名,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