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3-31

徵才機關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資位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3-24~2025-03-31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高中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協助民眾以網路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簡章及報名表下載日期:114年3月24日至3月31日止。請自行至本所網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本所網址:http://www.bade.tycg.gov.tw/index.jsp)(一律使用A4紙張),不另行販售。
二、甄選名額:臨時人員2名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
1、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星期一)止,備妥報名資料於截止日前(114年3月31日前)寄達或送達八德區公所秘書室(註明應徵秘書室綜所稅臨時人員) 。
2、經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初審資格條件不符者或檢具資料未備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通訊及報名地點:3345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電話03-3683155分機185
聯絡人彭婉婷
四、甄選日期:以電話通知,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份證至本所秘書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
五、工作項目:協助民眾以網路申報113年度綜合所得稅。
六、僱用期間:自114年5月2日起至114年5月29日止。
七、待遇:以時薪190元計算。
八、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高中以上學歷。
九、繳驗表件:(繳交下列證件影本各1份,請用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
(一)報名表(如附件1)
(二)身分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
十、甄選方式:面談(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服務熱忱、工作理念及處理問題等議項評定)依面談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十一、甄選結果:
(一)正取2名與備取2名,將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
(二)本案錄取人員,報到日期以本所通知為準,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十二、附則:
(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補充修正之。
(二)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其責。
(三)若甄選成績未達合格標準者(70分) ,本所得不予錄取。
(四)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變更,均悉公布於本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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